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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农村土地整治注重“三个优先”

发表于2012-04-01

截至目前,广州市已经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土地整治项目29个,建设总规模16369.71公顷,新增耕地1868.4公顷,总投资2.49亿元。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注重“三个优先。”

一是注重生态环境优先。土地整治作为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生产效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土地整治要有整体观念和系统观念,切莫割裂整治项目区与周边环境的生态链,要注重宏观的生态效应。不能简单地考虑增加耕地面积而忽视土地生态系统中部分因素的改变对整个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二是注重基本农田优先。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要满足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种种条件后,允许对优化结构和布局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进行空间调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从宏观全局上确定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切实实现农田规模化管理。

三是注重基础设施优先。土地整治要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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