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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阳江市鹏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3-10-31

本人是阳江市鹏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名扬汇峰花园商品房的业主,现在要投诉阳江市鹏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在未有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情下,强行要求业主必须交齐代办费用(按总房价的4%)如不交则拒办理收楼手续。对于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时间也只给出一个模糊的答复(交房360天内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72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房地产转移登记。同是什么时候去办理税费和什么时候把税费交给业主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2、楼房设施还未完全建好就强 行按约定的时间交楼给业主,要求业主收楼。


发表于2013-11-01

发表于2013-11-01

在这里发,没有用的。。。

发表于2013-11-01

完全不具备收楼的条件,前面那么大一滩污水。还怎么装修入住???!!更别谈物业之类的东东了。

发表于2013-11-03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11-01 22:53:24写道:
4楼

完全不具备收楼的条件,前面那么大一滩污水。还怎么装修入住???!!更别谈物业之类的东东了。

 流氓

发表于2013-11-10

这样二期还卖得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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