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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5-04-22
标签:房产 离婚 买房 不动产 产权登记 

堂妹嫁给妹夫时,他们家刚自建房,用了婆婆的名字。夫妻装修,娘家买家俱。孩子都10岁了,离婚的时候只补给她两万。房子孩子都是夫家的,和堂妹没关系。婆婆还说她吃住用全是她儿子的!


因为10年来全身心照顾家和孩子做家务,所以也没什么收入。孩子肯定是判给男方。因为男方有房子有工作!哪怕是给女方,一个女人带一个孩子怎 么办?工作带不了孩子,带孩子不方便工作!再嫁也麻烦,二婚的男方是否愿意接受孩子?哪怕他愿意,那他家人呢?所以堂妹只得只身离开。


因为妹夫在外面有人了,她无法忍受这种背叛!刚一离婚,前夫就结婚了,没多久又离婚了!婆婆又来找堂妹,说孩子需要亲母!没有回头路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群里有知道的大神吗?


发表于2015-04-22

又是估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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