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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醒鸡,不要轻易签名收楼,京源上景前车之鉴!

发表于2014-01-01

转自网络问政


1、阳东京源上景2013年12月31日在没有 “三书一证一表” ,即三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我们收楼,在购房合同强逼我们以基本能提供水电使用作为交房标准。
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承担责任”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有工程质量单位核验的质量级、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这两份文件是法律规定的收楼时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文件。

发表于2014-01-01

京源上景购房合同


( 1 )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2 )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5(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发表于2014-01-01

收楼的“三书一证一表” ,即三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发表于2014-02-12

发表于2014-02-12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醒鸡,不要轻易签名收楼,京源上景前车之鉴!”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3-17
奸商
发表于2014-08-13

京源老板每个盘都一样,吃你办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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